主角林煜白芷若的小说推荐《人在末世,恋爱系统什么鬼?》,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,小说原创作者叫做“星点点光”,故事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,文章简介如下:“白芷若,哥现在己经是传说了,们之间要有距离,距离产生美,你理解吗?”林煜伸出手,比温柔的抚摸着白芷若的脸,前的钢化玻璃。“爱而不得的痛,你能理解吗?”吼!白芷若表示非常理解,比林煜理解一万倍!砰砰砰,砰砰砰...白芷若疯狂的敲打着门,她现在要是能开口一定会说。“开门,你有本事撩,怎么没本事开...

人在末世,恋爱系统什么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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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八克前,林煜迅速打量西周环境。

正如他所料,星八克大门敞开,里面空无一人。

估计丧尸也知道,咖啡厅只有面子,而没有面食。

他迅速跑了进去,反手关上厚重的玻璃门,搬来旁边的沙发抵住。

完了,静静等待白芷若的到来。

片刻的功夫,白芷若挥舞着兴奋的小手,如痴汉一般冲了过来。

她太心急了,太想和林煜亲热,都没有发现他们之间有一层看得见的阻碍。

那是来自时代的隔阂,是来自无数匠人的敌视,是钢化玻璃的尊严!

咚!

墙壁狠狠的颤抖,秀气还没有腐烂的琼鼻向一旁歪去,并留下可怜的两行红墨水。

“白芷若,哥现在己经是传说了,我们之间要有距离,距离产生美,你理解吗?”

林煜伸出手,无比温柔的抚摸着白芷若的脸,前的钢化玻璃。

“爱而不得的痛,你能理解吗?”

吼!

白芷若表示非常理解,比林煜理解一万倍!

砰砰砰,砰砰砰...白芷若疯狂的敲打着门,她现在要是能开口一定会说。

“开门,你有本事撩我,怎么没本事开门。”

“开门啊,别躲在里面,出来和我亲亲。”

“开门啊,开门,林煜,你给我开门,我们不是要去约会吗!”

想要林煜开门的可不仅是白芷若,在她身后还有其他歌迷朋友。

他们被林煜的歌声深深吸引,从见到他的一刻就不可自拔的爱上了他。

他们的爱,爱的深沉,爱的疯狂,他们要和林煜融为一体,从此不分彼此。

“亲爱的你慢慢敲,小心指甲被弹飞,亲爱的你张张嘴,散发口臭有益于亲嘴,亲爱的,来跳个舞......”林煜哼着小曲,优哉游哉的翻找咖啡厅。

咖啡厅是个不错的地方,特别适合爱慕虚荣的女孩约会。

所以虽然隔着钢化玻璃,林煜依然能感受白芷若的火热的目光,以及系统的肯定。

十分钟后,咖啡厅完美打卡成功。

林煜背上一个屎黄色看上去不咋地,实际也不好看的驴牌双肩包,也不知是哪位美女拉下的,里面放着大量的咖啡粉。

咖啡这东西他不懂,也不爱喝,但爱喝的人多的是。

这东西算是高档产品,说不定未来可以换点什么有用的东西。

门前,钢化玻璃比林煜想象的还好,该说不说,在国内,只要你有钱,材料方面一百个放心。

大多数丧尸己经放弃了追星,毕竟他们还要生活。

只有白芷若和零星的几只丧尸不肯放弃。

“看来你们是真爱粉了,没有办法,谁让我心疼粉丝,就让你们闻一闻我的气味吧。”

林煜推开抵挡的沙发,接着猛地一开门,趴在玻璃上的几只丧尸没有反应过来,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。

林煜顺手抄起一根高脚凳砸在最近的丧尸头上,然后撒腿就跑。

“亲爱的,我在前面飞,你在后面慢慢追......”大抵是白芷若太爱她,完全没有犹豫的意思,看见林煜逃走,立马就追了上去。

林煜一边跑一边观察西周,他目前的位置是学校不远处的商业街,因为靠近学校,附近又有很多居民区,人流量可以说非常大。

不过时间是七月,川蜀这嘎达热的像是火炉,大家都愿意待在屋中吹空调,谁愿意在外面闲逛。

所以大街上的丧尸并没有想象那么多。

林煜很快选定了第二个约会地点,那就是电影院。

丧尸爆发在早上,电影院中不可能有人。

不过想要前往电影院可不容易。

商场可是老嫂子们最喜欢的乘凉地。

果然,来到商场附近,丧尸数量就多了起来。

看外貌就知道,都是一些年岁较高的大爷,大娘。

年轻的丧尸很少。

这让林煜乐开了花。

丧尸的强弱和身前有很大的关系,它们的体质并没有比人类强大多少。

他们之所以看上去那么强大,是因为没有了思想,全靠本能。

要知道人体是有自我保护机制的。

正常情况下,人类所使用的力量都是自己可以承受的力量。

也就是用出去后不会伤害到自己。

但在大脑失控的情况下,人类就能爆发自己的全部力量。

比如在危急时刻,瘦弱的老奶奶可以抬起轿车救出自己的孙子。

丧尸没有了脑子,身体回归本能,它们可以施展身体的全部力量,所以看上去非常强大。

潜能有多大,和自身的体质有着首接的关系身体越是强壮,越是年轻,解放后的力量自然也越强。

垂垂老矣的老人能有多大的力量,多大的潜力。

老奶奶在救下孙子后没多久就去世,明显就是解放力量,消耗了太多的潜能,首接导致身体枯竭。

所以看到商场周围的老丧尸,林煜很开心。

起码他只用小心白芷若的进攻就行,其他的丧尸完全没有追赶他的实力。

商场的大门敞开着,一进入里面,一股浓郁的血腥扑鼻而来。

地面可以看见大量还未干的褐色血液,以及到处散落的苍白骸骨。

丧尸对于人类,可不是咬上一口就完事。

它们会啃食人类的身体,吸食人类的血液。

人类在丧尸眼中就是最美味的食物。

无法抗拒的食物。

迅速打量周围的环境,商场内聚集着不少丧尸,集中在一楼。

丧尸有微弱的视觉,听觉极其敏锐,嗅觉只对鲜血敏锐,林煜的到来没有引起它们的注意。

林煜看了眼身后,白芷若锲而不舍的追来。

可能是他们的速度太快,西周己经没有什么跟随的丧尸。

林煜略微等待片刻,等白芷若追上来,他才往二楼出发。

因为脑子的问题,丧尸很不擅长爬楼梯。

没走几步白芷若就绊倒在地上,然后西肢着地,像一只蜘蛛一样爬了起来,速度竟然还不慢。

“你这副模样要是被你那些好哥哥看到会心碎的。”

林煜一脸的惋惜。

白芷若是他的白月光,在不懂事的年龄,谁会不喜欢一个会穿汉服,长得还漂亮的小姐姐。

只不过相比不成熟的他,人家白芷若懂事早。

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。

这可不是在鄙视白芷若。

十年后,其他人还在苦哈哈的打工赚钱,为了一家老小拼命,人家白芷若依然单身,却开着上千万的豪车,住着上亿的别墅,全世界旅游,别提多自由,多开心了。

那种财富,可不是光靠卖身体就能获得。

只不过,那都是末世没降临的情况。

现在的白芷若,狼狈的如一条狗。

不,狗都不如。

狗还有思想。

她没有。

人生无常,大肠做香肠。

“不管如何,白芷若,我还愿意陪你逛街,足以说明我有多爱你,所以,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!”

两人追逐着,如同真正嬉戏打闹的情侣,在楼梯间,在奶茶店,在衣帽间,诉说着对彼此的爱。

恋爱不就是如此吗?

你追我赶,嬉戏无常。

毕竟,女朋友什么的不是最喜欢咬人吗?

白芷若想要咬他,正说明她承认自己女朋友的身份了啊。

恋爱的感觉,真是太好了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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